长岛渔业部门发布渔船出海安全须知

发表时间: 2022-09-07 21:23

来源:【烟台日报-大小新闻】

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7日讯(通讯员 宋春霖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》《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为保障出海渔民生命财产安全,渔民出海作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

1.出海作业前船长要做好航前准备,及时向渔港值班人员登记出港时间、作业区域、作业类型、编队渔船船号、船员配备等信息。登船前要督促所有船员正确穿戴救生衣,检查船员是否购买渔业安全保险,是否持有有效船员证书;检查渔船适航状况,船体是否出现渗水、漏水等情况;检查发动机能否正常启动,北斗定位、AIS等通讯导航设备是否正常开机使用。

2.航行作业时,要与编队渔船保持安全间距和航速,要定时联系、同出同归,并按时向包保责任人报告船位信息;穿越航道时,要保证AIS设备守听正常、北斗设备在线正常、号灯号型显示正常。船上人员要保持连续值班瞭望,保持安全航速快速通过,避免在商船船首盲区近距离通过,杜绝在航道内作业或抢行;要保持合理装载,保证船舶稳性,杜绝漂载、超载、偏载、载客载货等情况。

3.雨雾等不良天气时,要保持AIS设备连续守听,对过往商船或不明来船要主动联系、呼叫,适时采取主动避让措施。

4.航行途中遇有突发性恶劣天气时,要根据风情海况适时采取返航归港、就近避风等措施。要注意海流和风力方向,防止正面横向受大风袭击。建议采取船头迎浪做法,若顶风顶浪航行时间较长,可使船首左右轮流受浪,避免被风浪压下打横造成危险;要降低渔船的重心,船上物资要做好固定,放置舱底。

5.渔船返港停靠、人员上岸后,方可脱下救生衣。船长船员要认真检查缆绳系固情况,避免出现走锚、跑船等情况,要及时向渔港值守人员报告返港时间等信息。要养成收听天气信息的好习惯,收到大风警报或包保责任人通知后,要及时通知船上船员,杜绝超抗风等级出海。

6.“鲁长渔”仅能从事捕捞生产,“鲁长渔养”和“鲁长养”仅能从事养殖生产,“鲁长钓”仅能从事生计性海上垂钓作业,“鲁长渔运”仅能从事渔获物或海产品运输,严禁擅自改变渔船尺寸、吨位、主机功率、作业性质或者作业类型。

广大渔民朋友们:安全问题,终归是关系自身利益、家庭幸福的头等大事,希望渔民朋友们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,认真执行防风规定和安全管理要求,切实做到“大风天、不出海”“证不齐、不出海”“不安全、不出海”!

责任编辑:李元存

审校:赵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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